肇 庆 市 教 育 局
肇教体〔2012〕4号
关于印发《肇庆市2012年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肇庆高新区教育局,肇庆中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粤发〔2008〕22号)的精神,落实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1〕8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肇庆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局体卫艺科和市招生办。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抄 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省教育考试院
内部发送:局领导班子成员,市招生办、体卫艺科、基础教育科
肇庆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2月10日印发
肇庆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中考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重要措施。体育考试旨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初中学生学习体育的基本要求,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肇庆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下称“中考体育”)工作在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依照本办法,由各县(市、区)招生办、体卫艺股(科)或教育股(科)、监察室联合组成考务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试对象
2012年所有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四、考试时间
2012年4月25日至5月31日进行。
五、考试项目
2012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分为必考科和选考科两科。其中:
1、必考科:200米跑。
2、选考科:在“半场来回运球上篮”、“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3个项目中,由考生自行选择其中1个项目参加考试。
六、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
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淮按《2012年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附件1)执行。
七、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一)2012年我市中考体育成绩总分取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考试成绩得分的平均分值,平均分值超过100分值的按100分值计。
(二)考生的体育科目考试成绩由市招生办统一按《2012年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将考试项目的实测成绩对应计算为体育成绩得分(分值),再转换成标准分公布。
(三)将体育学科成绩按占中招文化课成绩总分8%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学业考试总分(标准分)。
八、病残学生免考、择考、缓考规定
(一)免考。经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或经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活动者,均应按有关程序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已办理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可免体育考试,中考体育成绩按当年实考人数的平均分计算。
(二)择考。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标准见附件2),可提出不参加必考科目考试要求并提交择考申请,在选考科目中选择力所能及的考试项目进行考试。选择两个考试项目的,按考试项目成绩得分100%计算体育成绩(两个项目成绩得分的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在选考科目中选择一个考试项目的,按实际得分的75%折算体育考试成绩。
选择免考、择考的考生除要求符合免考、择考的规定外,还要求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出具初中阶段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6),由所在学校审核加具意见报所在县(市、区)中考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批,将表格附在《肇庆市2012年中考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后。免考、择考的考生名单于中考体育考试前在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式样见附件5),并在4月20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将名单发我局体卫艺科邮箱。
(三)缓考。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或女生经期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缓考由各县(市、区)安排集中一次性补考,补考时间在中考体育考试期内完成。
九、组织实施
(一)成立考试机构,做好安全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中考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考试程序,确定考试的具体时间和考场,制定体育考试安全预案,并在2012年4月20日前将中考体育考试领导机构、考试方案、应急预案及考试时间安排(附件4)分别报我局体卫艺科和市招生办。省、市将组织人员抽查组织工作及考试情况。
(二)配齐考务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考场应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纪检干部1人,监考员(裁判)员、监分员、卫生员、后勤工作人员等按需要配齐。要严格挑选受过培训、熟悉业务、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尤其是作风正派的人员参加考务工作。考务人员在考试前必须细致地检查和核准好考试场地和器材,保障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按照标准,设置考试场地。考试场地应严格按照《2012年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设置,要求相对集中,考试时实行考场封闭,除当席考生、主考、纪检干部、监考人员和有关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准进入考场。
考场内要设医务点和茶水供应点,配备救护车辆,与附近医院建立绿色救助通道。医疗点要求设在田径场跑道终点的附近,以确保能及时处置考试中突发安全救护问题。
为确保体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减少人为操作的失误,提高工作效率,建议各县(市、区)使用省下拨的“径赛电动计时仪设备”进行考试。
(四)严肃考场纪律,加强考试监督。各县(市、区)须建立中考体育考试监察队伍,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主考必须与监考人员签订责任书,考生家长和亲属不得参加考试的一切工作,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监考人员馈赠钱物,监考人员不得收取单位和个人的馈赠钱物,不得在体育考试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上述现象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影响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投诉电话:肇庆市教育局监察室2835437,体卫艺科2829422,市招生办2830903。
(五)落实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
(1)各县(市、区)可在肇庆市中考报名考务管理网站打印《考生准考证》(简称《准考证》)和《肇庆市2012年中考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附件3,简称《成绩登记表》),考生凭《准考证》和《成绩登记表》方可进场考试。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将实测成绩登记在《成绩登记表》上,交考生、主考签名确认,再交由各县(市、区)招生办进行成绩录入。
(2)考生体育考试成绩由市招生办统一将实测成绩折算为体育科成绩得分(分值)后,由各县(市、区)招生办打印通知考生。考生体育考试的成绩(标准分)与学业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3)各县(市、区)考试前要将学生考试的具体日期、时间及要求等书面通知到学校并要认真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考生所在学校要派出责任心强的老师或领导负责领队,有组织地带领学生赴考。
(4)考试前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重视对考生进行心肺功能的检查,教育学生和家长,要实事求是,不能隐瞒疾病,消除不安全隐患。对体育考试工作中不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要求而造成学生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5)做好考试情况总结工作,请于6月25日将本县(市、区)中考体育考试总结材料报我局体卫艺科。
(六)改革和完善中考体育考试制度。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1〕81号)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改革和完善全省中考体育考试制度,从2013年起,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国标”)达标将纳入中考体育必考项目。2013年初三学生“国标”达标成绩占中考体育总成绩5%;2014年起,将逐步增加初二及初一两个年级“国标”达标成绩占中考体育总成绩的比重。
附件:1、《2012年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摘录)
2、《广东省中考体育择考标准》
3、《肇庆市2012年中考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
4、各县(市、区)中考体育考试时间安排表
5、申请免考、择考学生名单公示(式样)
6、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附件1:
2012年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
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
(摘录)
一、考试项目的规则与方法
(一)200米跑
1.场地及器材:原则上在200米以上田径场上进行。若人工计时采用一道三表,使用前应校正。用发令枪或发令旗发令。
2.考试方法:起跑姿势不限,可采用胶鞋、钉鞋或赤脚跑步。其他按田径规则进行。
(二)立定跳远
1.场地:沙坑的沙与地面齐平。起跳板采用塑胶防滑跳板或坚固木板,长100或122厘米,宽20厘米,木板厚度不得少于6厘米,塑胶防滑跳板面上的塑胶要紧粘在木板上,不得用钉固定,厚度不得少于0.7厘米,不超过1.3厘米(不得采用弹性过大的纯塑胶起跳板)。起跳板埋入地下,与地面齐平。起跳板前沿与沙坑近端不得少于30厘米。
2.动作规格:两脚自然平行开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
3.考试方法:每人连续试跳三次,丈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取其中最远一次的成绩。不得穿钉鞋和胶粒底鞋,可采用胶鞋或赤脚起跳。登记成绩时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及登记时,均要唱出成绩。
(三)一分钟仰卧起坐
1.场地器材:垫子若干块,铺放平坦。
2.动作规格:考生全身仰卧于垫上,两脚屈膝稍分开,大小腿成直角,两手十指交叉贴于脑后。考生同伴压住考生两踝关节处。起坐时,以双肘触及或超过两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
3.考试方法:监考员发出“预备——起”的口令,同时计时,登记一分钟内所完成的次数。一分钟到时,受测者虽已起坐,但两肘未触及膝盖者,该次不算,违例动作不计次数。
(四)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
1.场地器材:半场篮球场(篮球场规格为26米×14米),篮球若干个。
2.动作规格:单手向前运球,运球时不得走步、滚球跑、推球跑(推拍球向前时助跑不得超过两步)。
3.考试方法:从起点(半场中线与边线的交叉)运球,到达篮下投篮,投中后运球至另一侧,一脚踏中线与边线的交叉点后,往回运球上篮,投中后运球回起点。
监考员发出“预备——去”的口令后,开始计时,登记来回运球上篮后回到起点的时间。运球中违例者应从违例点开始重新运球。
二、广东省中考体育项目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2012年广东省中考体育项目评分标准
分值 200米 立定跳远 一分钟仰卧起坐 半场来回运球上篮
200米场/男 200米场/女 400米场/男 400米场/女 男(米) 女(米) 男(次) 女(次) 男(秒) 女(秒)
120 23.6 29.2 23.2 28.8 2.95 2.47 74 70 9.0 13.0
115 24.4 30.0 24.0 29.6 2.85 2.37 69 65 11.5 15.5
110 25.2 30.8 24.8 30.4 2.75 2.27 64 60 14.0 18.0
105 26.0 31.6 25.6 31.2 2.65 2.17 59 55 16.5 20.5
100 26.8 32.4 26.4 32.0 2.55 2.07 54 50 19.0 23.0
95 27.6 33.2 27.2 32.8 2.45 1.97 49 45 21.5 25.5
90 28.4 34.0 28.0 33.6 2.35 1.87 44 40 24 28
85 29.0 34.6 28.6 34.2 2.32 1.84 42 38 26 30
80 29.6 35.2 29.2 34.8 2.29 1.81 40 36 28 32
75 30.2 35.8 29.8 35.4 2.26 1.78 38 34 30 34
70 30.8 36.4 30.4 36.0 2.23 1.75 36 32 32 36
65 31.4 37.0 31.0 36.6 2.20 1.72 34 30 34 38
60 32.0 37.6 31.6 37.2 2.17 1.69 32 28 36 40
55 32.6 38.2 32.2 37.8 2.14 1.66 30 26 38 42
50 33.2 38.8 32.8 38.4 2.11 1.63 28 24 40 44
45 33.8 39.4 33.4 39.0 2.08 1.60 26 22 42 46
40 34.4 40.0 34.0 39.6 2.05 1.57 24 20 44 48
35 35.0 40.6 34.6 40.2 2.02 1.54 22 18 46 50
30 35.6 41.2 35.2 40.8 1.99 1.51 20 16 48 52
25 36.2 41.8 35.8 41.4 1.96 1.48 18 14 50 54
20 36.8 42.4 36.4 42.0 1.93 1.45 16 12 52 56
15 37.4 43.0 37.0 42.6 1.90 1.42 14 10 54 58
10 38.0 43.6 37.6 43.2 1.87 1.39 12 8 56 60
5 38.6 44.2 38.2 43.8 1.84 1.36 10 6 58 1:02
0 39.2 44.8 38.8 44.4 1.81 1.33 8 4 60 1:04
备注:1.本标准以分段分值表示。在实际评分上,按每一分值计算到百分之一。如男生1000米3:49,则实际得分为76分。
2.本标准田径径赛项目成绩为手计时成绩,使用电动计时则按田径规则中有关手计